現在跟著海上石油鉆井渠道職業的開展,對渠道設備和維護用的大型船用起重機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首要表現在根本功用參數的要求不斷提高單機起重量根本在1000t以上,作業起伏可抵達近百米,能抵達水下作業2000米的起升高度,并要求起重機能全回轉。
對裝卸船用起重機只甲板的有效作業面積也提出了高的要求,用戶往往要求船用起重機所占船只甲板面積越小越好。另外,也有用戶要求減小尾部回轉半徑,將驅動機構設置在轉柱內部,而且為減小起重機的外形尺度,不允許選用加平衡配重的辦法減小傾翻力矩。
總歸,海洋工程中所用的船用起重機的開展要求其功用越來越優勝,方式越來越簡練,這些要求對起重機回轉支承設備的設計制作提出了嚴峻的考驗。為滿意這些要求,回轉支承一般選用轉柱式,并設備在船甲板以下。 現在的轉柱式回轉支承,一般是由一組上部滾輪和一個底部向心推力軸承組成,由上部滾輪承受傾翻力矩發生的水平力,底部向心推力軸承既承受水平力又承受垂直力。大噸位全回轉起重機的起重力矩可抵達10萬噸米以上,在這種情況下,回轉支承的水平力和垂直力都比較大,載荷可達3000t以上。
為抵達承載才華,要選用增加滾輪直徑和數量的辦法,構成滾輪占用太大的甲板空間,用戶不能承受;此外滾輪與軌跡的摩擦系數較大,發生的回轉阻力相應增大,構成回轉驅動功率的增加。對底部向心推力軸承,承受水平力和垂直力雙向載荷。
現有的轉柱式回轉支承方式中也有將這個向心推力軸承分解為一個徑向球面軸承和一個調心推力軸承,兩個軸承別離承受水平力和垂直力,為保證主動調位效果,使兩個軸承球面中心重合于一點。一般適用于載荷和尺度較小的場合,而且通過機加工才華保障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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